环卫清洗及通风系统清洗系统
为加强自我卫生管理,提高卫生质量,保护消费者身体健康,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有关卫生法规要求,现制定以下清洁程序:
1、专职或兼职环卫保洁人员必须明确、分区域、负责。
2、每周清洁一次,每天保持清洁。
3、保持周围环境整洁美观,地面无果皮、纸屑、烟头、痰等垃圾,垃圾每天清扫,垃圾桶应加盖密封。
4、清除“四害”滋生地,完善防蝇、防蚊、防蟑螂、防鼠设施清洁保洁考核管理系统,定期检查设施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公共卫生应每天清洁消毒,保持无积水、无蚊蝇、无异味。
6、客房应每天清洁消毒,使墙壁、门窗、天花板和玻璃无灰尘和蜘蛛网。
7、被套、枕套(毛巾)、床单等被褥等被褥应一一更换清洁保洁考核管理系统,未使用过的被褥不得有毛发或污渍。
8、茶具要每天清洗消毒,茶具表面必须光滑无油渍、水渍、茶垢、指纹等污渍。
9、客房卫生间的水槽、浴缸等卫生洁具要每天清洗消毒,消毒后的洁具不得沾污。
10、旅客丢弃的衣物统一登记销毁。
11、中央空调系统的清洗应按照《住宅行业卫生条例》的要求,选择有资质的专业公司和专业技术人员对所有部件进行全面检查和清洗,空调系统的管道。空调系统。开放式冷却塔、过滤器、表面冷却器、加热器和冷凝盘应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清洁或更换。
12、当当地爆发空气传播疾病时,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每周对运行中的中央空调通风系统的下列设备或部件进行清洁、消毒或更换:
(一)开式冷却塔;
(二)过滤器、过滤器、净化器、出风口;
(三)空气处理机组;
(四)表冷器、加热器(加湿器)、冷凝盘等。空调系统的冷凝水和冷却水及更换的零件在处理前应进行消毒处理。